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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公告(瓊稅一稽告[2021]28號)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發(fā)布日期:2021-04-13
海南**旅業(yè)有限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
因你公司不在稅務登記地址經營且無法聯(lián)系你公司相關人員,涉稅文書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guī)定,現(xiàn)將《稅務處理決定書》(瓊稅一稽處〔2020〕19號)、《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瓊稅一稽不罰〔2020〕5號)公告送達。
一、《稅務處理決定書》主要內容:
你公司在2007年9月7日轉讓了三宗土地共1,107,462.67平方米給海南**實業(yè)有限公司,轉讓土地使用權每平方米轉讓金均為60元, 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66,447,760.00元,支付該土地使用權支付出讓金5,991,373.03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你公司偽造計稅依據,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造成少繳土地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屬于偷稅行為;經計算,你公司應補繳土地增值稅30,989,020.34元,企業(yè)所得稅1,993,432.80 元,合計32,982,453.14元;同時對你公司應補繳的土地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谑卸悇站謱⑸鲜龆惪罴皽{金繳納入庫,并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關帳務調整。逾期未繳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
你公司若同我局在納稅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決定的期限繳納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二、《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
你公司在2007年9月7日轉讓了三宗土地共1,107,462.67平方米給海南駿永實業(yè)有限公司時偽造計稅依據,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造成少繳土地增值稅30,989,020.34元,企業(yè)所得稅1,993,432.80元,合計32,982,453.14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你公司上述行為屬于偷稅,應處予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即罰款16,491,226.57元。
鑒于你公司以上行為屬于超過五年被發(fā)現(xiàn)的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現(xiàn)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guī)定,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guī)定期限的限制。
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fā)現(xiàn)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國稅函[2009]32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未申報稅款追繳期限問題的批復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
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造成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情形不屬于偷稅、抗稅、騙稅,其追征期按照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精神,一般為三年,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五年。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公司名稱: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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